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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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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的简介

(2)制定各项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的制度和规定。
(3)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、命题和考试工作。
(4)安排研究生课程教学及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。
(5)指导各学科制定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,检查评估研究生教学计划和培养计划实施完成情况。
(6)组织各学院(系)进行指导教师遴选及师生互选工作;检查评估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及答辩工作。
(7)管理研究生学籍、学习成绩、学位档案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(8)管理研究生业务经费、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课时量审核等。
(9)组织学校重点学科申报及评审工作,负责规划学校学科建设。
(10)负责研究生的党、团组织建设工作,重点负责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的思想*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(11)指导做好研究生的中期考核、学年评定、奖惩及毕业研究就业指导等工作。
(12)负责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。
(13)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、考前复习、考试、录取、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。
(14)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用教材的评选和推荐工作。
(15)负责组织本校本科学士学位和成教本科学士学位审核工作。 学科建设办公室在学校“四重”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部的领导下,负责全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。具体职责范围如下:
(1)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划;
(2)组织各学科、专业制定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;
(3)组织学校重点学科的立项、评估、基金投入等具体工作,检查各学科规划的执行情况;
(4)负责全校的学科、专业评估及管理,组织申报国家级重点学科、省部级重点学科、博士授权单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;
(5)组织学科带头人、学科建设负责人及学科建设组织机构的换届及调整等工作;
(6)建立学科、专业建设工作档案;
(7)负责协调各学科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工作情况。 (1)组织制定每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日程,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。
(2)做好研究生入学报名工作。
(3)组织专业课命题工作,并负责试题印刷、管理、邮寄工作。
(4)组织评卷工作,并负责审核、登分、统计及成绩上报工作。发放成绩通知单。
(5)组织复试工作,并做好考生调档和资格审查等工作,协助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及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(6)办理自筹、委托、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签订工作。
(7)进行招生工作总结和各种材料的档案整理工作。
(8)做好硕士生招生其他相关工作及专业学位招生工作。
(9)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其他任务。 1、研究生培养管理
(1)编制各种文表,组织制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,制定教学实施办法与规定,检查和督促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(2)负责组织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。
(3)负责研究生课程的安排与调度,审核研究生开课教师和工作量统计。
(4)组织课程考试及补考,管理课程成绩及考卷。
(5)负责上报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数据。
(6)负责开设课程的审查,开课目录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。
(7)办理有关人员旁听研究生课程的手续。
(8)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
(9)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工作。
(10)负责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统考报名工作。
(11)协助做好课程质量工作评估和检查工作。
(12)做好研究生的教学研究工作。
(13)负责教学用品管理工作。
(14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。
2、研究生学位审核及授予
(1)协助各院(系)进行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和审查,了解进展情况,对其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。
(2)组织安排毕业研究生论文评阅、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。
(3)根据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和我校培养管理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,修改、补充、完善我校的学位工作细则。
(4)协助领导做好校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换届和调整工作。
(5)组织安排筹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该机构的各项职责。
(6)负责颁发学位证书,整理档案,上报授予学位人员名单,做好工作统计和小结。
(7)组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。
(8)受理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的学位申请,做好预审,考试,答辩,评审和学位授予工作。
(9)编辑我校研究生论文信息并进行交流工作。
(10)进行学位质量检查评估和研究,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。
(11)结合本岗工作进行课题研究。
(12)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。

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的简介

(2)制定各项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的制度和规定。
(3)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、命题和考试工作。
(4)安排研究生课程教学及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。
(5)指导各学科制定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,检查评估研究生教学计划和培养计划实施完成情况。
(6)组织各学院(系)进行指导教师遴选及师生互选工作;检查评估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及答辩工作。
(7)管理研究生学籍、学习成绩、学位档案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(8)管理研究生业务经费、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课时量审核等。
(9)组织学校重点学科申报及评审工作,负责规划学校学科建设。
(10)负责研究生的党、团组织建设工作,重点负责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的思想*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(11)指导做好研究生的中期考核、学年评定、奖惩及毕业研究就业指导等工作。
(12)负责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。
(13)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、考前复习、考试、录取、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。
(14)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用教材的评选和推荐工作。
(15)负责组织本校本科学士学位和成教本科学士学位审核工作。 学科建设办公室在学校“四重”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部的领导下,负责全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。具体职责范围如下:
(1)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划;
(2)组织各学科、专业制定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;
(3)组织学校重点学科的立项、评估、基金投入等具体工作,检查各学科规划的执行情况;
(4)负责全校的学科、专业评估及管理,组织申报国家级重点学科、省部级重点学科、博士授权单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;
(5)组织学科带头人、学科建设负责人及学科建设组织机构的换届及调整等工作;
(6)建立学科、专业建设工作档案;
(7)负责协调各学科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工作情况。 (1)组织制定每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日程,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。
(2)做好研究生入学报名工作。
(3)组织专业课命题工作,并负责试题印刷、管理、邮寄工作。
(4)组织评卷工作,并负责审核、登分、统计及成绩上报工作。发放成绩通知单。
(5)组织复试工作,并做好考生调档和资格审查等工作,协助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及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(6)办理自筹、委托、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签订工作。
(7)进行招生工作总结和各种材料的档案整理工作。
(8)做好硕士生招生其他相关工作及专业学位招生工作。
(9)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其他任务。 1、研究生培养管理
(1)编制各种文表,组织制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,制定教学实施办法与规定,检查和督促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(2)负责组织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。
(3)负责研究生课程的安排与调度,审核研究生开课教师和工作量统计。
(4)组织课程考试及补考,管理课程成绩及考卷。
(5)负责上报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数据。
(6)负责开设课程的审查,开课目录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。
(7)办理有关人员旁听研究生课程的手续。
(8)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
(9)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工作。
(10)负责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统考报名工作。
(11)协助做好课程质量工作评估和检查工作。
(12)做好研究生的教学研究工作。
(13)负责教学用品管理工作。
(14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。
2、研究生学位审核及授予
(1)协助各院(系)进行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和审查,了解进展情况,对其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。
(2)组织安排毕业研究生论文评阅、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。
(3)根据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和我校培养管理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,修改、补充、完善我校的学位工作细则。
(4)协助领导做好校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换届和调整工作。
(5)组织安排筹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该机构的各项职责。
(6)负责颁发学位证书,整理档案,上报授予学位人员名单,做好工作统计和小结。
(7)组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。
(8)受理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的学位申请,做好预审,考试,答辩,评审和学位授予工作。
(9)编辑我校研究生论文信息并进行交流工作。
(10)进行学位质量检查评估和研究,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。
(11)结合本岗工作进行课题研究。
(12)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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